随着我国租赁业的发展,各种租赁产品和租赁方式也不断丰富,汽车租赁由于其借助租赁特有优势推动汽车产业发展并带动汽车消费,起到了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与租赁业务的重要地位和发展速度相比,现阶段有关租赁业的立法显得十分薄弱和滞后,租赁业尚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环境之中,目前我国没有一部系统完备的旨在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租赁法,而只在《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中有一些简单的规定,租赁业无法可依,租赁合同当事人没有统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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