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抵押诈骗7万元 终尝恶果被捕
车是崭新的,手续是齐全的,鄄城县引马乡张班庄村的张先生怎么都不相信,抵押给他的这辆克鲁兹牌轿车是租来的。直到8月23日,鄄城县公安局引马派出所民警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张先生才恍然大悟:车是租来的,手续是伪造的,只有自己被骗走的7万元是真的。
7万元换了辆“租来的车”
2013年春节过后,鄄城县引马乡的张先生一直想买一台汽车,他比较看好二手的雪佛兰。为此他没少溜达二手车交易市场,物色自己心仪的座驾,在这期间,经中间人介绍,张先生结识了“因急需用钱准备低价抵押”雪佛兰克鲁兹轿车的“车主”李某。
一方要买,一方要卖,供需双方很快见了面,约定了看车的日子。8月10日,张先生应李某之约来看车。这几个月他研究了不少汽车知识,细一打量李某的二手克鲁兹轿车,跑的公里数不算多,保养得不错,虽是二手,但是车辆性能良好,跟新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张先生不禁心中暗喜,这次捡了个大便宜!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两人约定以低于市价5万的价格成交。
当天下午,李某带着这辆车的车辆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与张先生见了面。按规定,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还需要缴纳几千块钱的手续费,张先生为了省钱没到车管所,而是直接与李某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合同一签,他就把7万元现款给了李某。
张先生喜滋滋地把车开回家,到处显摆,亲戚、朋友、同事们都觉得这车太值了,不比新车差哪去。他也开心地把着方向盘不松手,恨不得天天睡在车里。
直到5天后,菏泽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突然找上门来,说张先生手里的这辆汽车是他们公司的。张先生当然不相信,拿出自己心爱座驾的全套手续,证明车是自己的。谁知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拿出了这辆车的手续,张先生被搞得一头雾水。两人最终一起来到鄄城县引马派出所报案。
“敞亮人”租车不差钱原为骗车卖
民警仔细核对了两份手续文件,发现张先生手中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都是伪造的,这辆车经查证确为这家汽车租赁公司所有。据该负责人介绍,8月5日,一名穿戴整齐,抽着名烟的男子来到他们公司要租一辆汽车代步。由于这辆克鲁兹轿车是公司三个月前刚买的,租金比其他同类型车辆要贵,所以很少有人问津。但该男子一眼就相中了该车,不假思索地以每日300元的价格租下该车,并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了押金6000元。眼见对方如此豪爽,该公司负责人只是简单核对了李某的证件,就将车交给了他。然而10日的租期到期时,车辆并没有被送回,李某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车辆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发现该车在鄄城县引马乡,这完全不在李某租车时承诺的使用范围内。担心上当受骗,租赁公司的负责人立即根据GPS定位来到鄄城县引马乡,发现该车已经被李某“抵押”给了张先生。
法网恢恢 涉嫌诈骗终尝恶果
通过租赁公司和张先生提供的线索及相关监控的调阅,8月23日,民警迅速出击,在引马乡某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据李某交代,他是在一次吃夜酒时听别人讲起,只要付少许现金,就可将十几万的车子租来,由于近日手头紧,他便想着“空手套白狼”,动起了租车倒手卖的歪念。来到菏泽一家租赁公司,花6000元租来了一辆克鲁兹。又根据街头办证的小广告,办了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通过中间人联系到了急于买车的张先生,就用伪造的车辆手续把车子抵押给了对方,拿到了7万元钱。很快,李某便把骗来的钱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当前,抵押或出售租来车辆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如何预防?警方提醒,市民应做好“双核”工作。一方面,汽车租赁公司或出租人要想方设法做好“第一核”,即要核清对方身份,不要被虚假的身份证件蒙蔽;另一方面,接受抵押车辆方要做好“第二核”,即在核清对方身份时,同时还要核清车辆身份,同样不能被虚假证件所欺骗。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一旦发现不是车辆所有人来直接进行抵押或出售的,不要接受抵押或购买,以免自己遭受损失,同时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