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朋友证件租车抵押骗现金3万余元 男子被刑拘

   2014-4-20 21:41:20  推荐指数:
    李某用朋友证件租车抵押换钱,骗取现金3万余元,造成汽车租赁公司经济损失10万余元。4月17日,惠水警方发布消息: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经被惠水警方刑事拘留。

  3月20日,在惠水县从事汽车租赁的周某到惠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一名自称姓杨的男子于2013年12月9日在其店内租走一辆微型车,后打多次电话一直联系不上,目前已经3个多月了还一直杳无音信,特请求民警帮忙立案侦查。

  民警查看了杨姓男子租车时办理的相关手续,按照登记的地址找到杨某的家,但是杨某已经出去打工,民警通过杨某的家人与杨某取得联系。杨某告诉民警,2013年12月4日,杨某应一个姓李的朋友之约,以自己的执照复印件在周某的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微型车,但随后就将车归还了,归还那天也是和李某一起去的,之后再也没有在周某那里租过车了。

  周某告诉民警,2013年12月9日,杨某又到租赁公司租车,因不久前有过租车记录而且杨某上次租车的执照复印件还在,经过很简单的登记并且交了押金,租赁公司就把车租给杨某了。但对周某的说法,杨某坚决否认,说自己根本没有再次租车。对照两人的说法,办案民警觉得杨某的李姓朋友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联系李某的家人和朋友,都不知李某的去向。

  4月16日,警方在惠水县高镇镇街上找到了李某,看见几名陌生人来找自己,李某撒腿就跑,被制止后,得知是民警办案,李某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说道:“还好是警察。”原来因为自己挥霍无度而导致债台高筑,李某因为害怕债主上门便离家躲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只需要驾驶证复印件就可以出租汽车,所以就“设局”邀约好友杨某租车,之后利用杨某的驾驶证复印件骗取了租赁公司的出租车辆用作抵押,所得款项均被李某挥霍一空。

2012年7月9日

神州租车是怎么结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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