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验车纠纷陷阱

   2014-8-19 13:53:02  推荐指数:

  春节期间,家住汉沽滨河家园的小郑租了一辆汽车走亲访友。然而,在还车时汽车租赁公司发现底盘有问题,要求小郑赔偿。“当初验车的时候,我检查得非常仔细,可就没验底盘。”小郑觉得自己掉入了汽车租赁公司的“陷阱”。

  春节期间,小郑在自家附近的汽车租赁行租了一辆伊兰特轿车。小郑说,在签订租车合同之前,租车公司并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和他一同检查车辆情况,只是说了一句“看看吧,没有问题就签字”。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小郑对车辆的外观和内饰仔细检查了一番,并没有发现问题。可就在昨日还车时,租赁公司检查出汽车底盘被碰坏,需赔偿800元。“我开车时十分小心,底盘肯定没有被碰过。”小郑认为,在其提车时租赁公司没有安排工作人员验车,也没有提醒检查车辆底盘,如今还车时又突然检查底盘,有设置陷阱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昨天,记者联系了该租赁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方坚称当初小郑验车签了字,底盘肯定是验过的。小郑随即以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提出自己找维修店修理,也遭到对方拒绝。租赁公司指出,合同中有规定: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承租人须按照租赁公司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到租赁公司指定的维修单位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小郑说,由于签合同时急着提车,没有仔细看合同,自己吃了“哑巴亏”。

  律师说法:

  多闻律师事务所娄艳律师认为,在汽车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对车辆是负有检查义务的,而在规范的租车流程中,租赁公司会提供一份附有车况内容的租赁车辆交接单,承租人需要对交接单中的各项内容进行逐一检查。在小郑的事例中,如果交接单中所需检查的项目不包含汽车底盘,即有理由说明承租方对车辆底盘未做检查,车辆底盘可能本身就存在损伤,那么租车公司若认定车辆产生的损失是由小郑造成的,就要负举证责任,否则小郑可拒绝赔偿。对于小郑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娄律师表示,如果承租人不认同租赁公司的赔偿要求,或者出租人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大于车辆实际损失,承租人可以诉诸法院来指定第三方认定机构查验车损。娄律师提醒,租车时应找信誉好的企业,必须对车由内而外进行仔细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014年3月18日

北京租车旅游舒服 尽情享受快乐的时光
     现在北京城里,每家每户都富裕起来,自己开家小店面,稳稳当当的,收入也不错,现在都富裕起来。北京的旅游区建起来以后,生意就更好了,会有很多游客去那里吃小吃什么的,一些北京的特产也是很火卖,买的游客都很多,生意都很红火呢。来北京旅游的客人,也有很多是外国人,他们对中国的一些饮良文化,也满感兴趣的,对中国都会有一点的期望,不过,现在的话,中国于外国人来说,应该并不陌生了,对中国还是很熟悉的。现在在北京,北京租车这个行业也给了我们不少的帮助,给我们提供不少的方便 。 北京租赁,他们的服...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