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车为名抢劫 累犯获刑四年二月并罚金

   2014-12-2 18:26:26  推荐指数:

    万维昂租车的名义把出租车骗至偏僻处,然后实施抢劫。近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65日晚12时许,身无分文的张某想着搞点钱用。他拦下被害人徐某的出租车,要求徐某把他送至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两塘村。

  当车行至一偏僻空地时,张某凶相毕露,威胁徐某交出身上财物,徐某趁机弃车逃脱。张某从出租车内拿走一部诺基亚牌手机后逃离现场。一个月后,张某被抓捕归案,

  据了解,张某一直好逸恶劳,20104月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对从重处罚,法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2014年4月23日

严禁租车公司向司机个人租车
     南昌启动“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大检查,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其中,严禁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租用“黑车”及向司机个人租车。   据悉,南昌要求在中秋“十一”黄金周期间,旅行社要与有营运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用未足额投保或脱保的旅游车辆,严禁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租用“黑车”及向司机个人租车。各景区(点)要对景区(点)内各种游客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性能检查,并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畅通紧急疏导通道。此外,各旅游星级饭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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