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法律擦边球?神州租车两头"吃"保险金

   2012-12-5 11:51:55  推荐指数:
在租车者如果不买50元/天“不计免赔”,一旦事故发生,租车者需承担1500元以下的赔付风险。对此有消费者质疑,神州租车既然买了保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全部理赔,为啥还要租车的客户再赔1500元以下部分?

1 租车客户

不付50元,出事故要承担1500元

一位神州租车的客户陈先生近日向媒体投诉,自己深陷“不计免赔”的困扰中。陈先生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定损后需赔付2650元,按其与神州租车签订的合同,因未购买50元/天的不计免赔服务,陈先生需承担1500元的费用,而保险公司和神州租车只需共同承担1150元。在记者的采访中,相关保险公司却表示,他们会根据与神州租车公司间的保险合约规定来进行赔偿,会全额赔付2650元。在此情况下神州租车仍坚持收取陈先生的1500元,引来陈先生异议。

保险公司在全赔的情况下,若客户没有买“不计免赔”,就需承担1500元以下的款项,是否正因为保险公司的“不管”且全赔,所以让神州租车有机可趁?出了事故,神州租车公司还能多收1500元,究竟有没有打法律的擦边球?

对此,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律师表示,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1.神州租车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2.神州租车与消费者的租赁合同关系。

肖锦阳称,保险公司根据与神州租车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来进行赔偿。如果在保险公司全额支付赔偿的情况下,神州租车公司再向消费者多收取费用,神州租车就违背了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如果车辆出险,应该是由消费者来弥补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如果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了,消费者多支付的费用就应该退回。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詹昊也表示,在保险公司全额支付赔偿的情况下,神州租车公司再向客户收取1500元赔付,如果不能够证明租车公司实际损失的存在,那就违背了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2 神州租车

“不计免赔”是增值服务

对于上述陈先生的情况,神州租车客服人员对新快报记者回应称,他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约只有基本险,“不计免赔”并不是保险,只是向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基本险只保障1500元以上的赔付,保障1500元以下的赔付需要客户购买不计免赔,一天50元”。

2012年11月18日

租车门槛过低是隐患 肇事逃逸司机难逃法网
    11月15日早晨6时10分,在柳州市龙屯路上,一辆三菱小轿车与一行人相撞,导致行人头部受伤昏倒在地,后经路人报警被送往柳铁中心医院ICU病房抢救,情况不容乐观。而小轿车在撞人之后,驾驶人曾下车看了看,即开车离开现场。  事发时,有目击者目睹了这一过程,并向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提供了肇事车的线索。通过查询车辆信息找到了该车车主。车主称,该车是他放在汽车租赁行里用来出租的,并通过租车行通知肇事司机前往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上午10时许,涉嫌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唐某驾驶肇事车来到了柳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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