铤而走险租车抵押诈骗6万元 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说起来是“小玩玩”,却欠下巨额赌债。为还赌债,走投无路的他不惜铤而走险,租来小车转手抵押从中套现。殊不知,这种自欺欺人当代版的掩耳盗铃,捱过了初一逃不了十五,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租车不还为还赌债
今年3月的一天,在射阳县城搞汽车租赁门市的游先生来到射阳县公安局报案,声称被人骗走了两辆汽车,价值20多万元。游先生告诉民警,从他汽车租赁门市租走两辆轿车的,叫廖某。这个廖某以前经常从他那里租车,车辆租金也能正常支付。而在一个月前,廖某先后从他那里租走两辆轿车,到了期限一直没有归还,留存的手机也一直联系不上,这才引起警觉,他估计被骗了。民警们感到疑惑,租赁公司怎么会将两辆汽车同时租给同一个人的呢?廖先生解释说,他们租车手续很简单,只要顾客带好身份证、驾驶证,就可以将汽车租出去。廖某以前信誉很好,从不拖欠租金,所以他要租两辆也就租给他了。
针对这一案情,刑大一中队随即决定立案侦查。民警们按照廖某在汽车租赁门市留下的地址来到廖某的家,然而廖某不在家,其家人对他租赁两辆轿车的事并不知情。
觅迹追踪车辆被扣
为掌握更多的情况,办案民警对廖某的基本情况展开细致的摸排,并从廖某邻居那得到了一些信息:廖某没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平日里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是赌钱就是和一帮人吃喝玩乐。据说,他要么不赌,要赌都是大赌。
初步调查并没有获得廖某的去向和直接线索,民警们决定从廖某租借的汽车入手,调查汽车的下落以及廖某的去向。由于出租的每一辆车都有GPS跟踪定位系统,于是民警们寻着定位系统的线索很快找到了租出去的两辆汽车,并找到了两辆车的实际控制人王某。当民警们询问车的来源时,王某说这车是廖某抵押给他的。民警告诉王某这两辆车不是廖某本人的,而是廖某租来的。王某说:“我知道他是租来的,20天前他将车抵押给我,从我这里拿走了6万元钱。至于行驶证是谁的我不关心,车在我手里就行了。”民警们告诉王某,他本人也已涉嫌违法。民警们按照法律程序,将廖某抵押给王某的两辆轿车进行扣押,并传唤王某谈话。
构成诈骗触犯法律
王某对此很不配合,他认为自己也是受害人,抵押来的车被扣押,而廖某不知其踪,那6万块钱他向谁要?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案件的基本情况逐步明朗:廖某,1981年10月生,初中文化,无业,射阳本地人。他用自己的身份证件租车,签订租车合同后便立即支付押金及部分租金。在取得信任后,继续与对方签订长期合同,而在此期间,非法抵押给他人,之后以种种借口拖欠租金甚至逃匿。
为尽快找到廖某,民警们再次前往廖某家中,希望他们的家人协助警方劝说廖某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是廖某仍执迷不悟,一直在外逃匿。4月初的一天,民警们得到廖某回来的消息,赶往廖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据廖某交待,他先后一共租了七辆车用于“周转”,前面的几辆车都还了,只有最后两辆车用于抵押还债了。当民警们问及抵押的那6万元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时,廖某说,平时喜欢“小玩玩”,都赌输了,还赌债了。
廖某落网咎由自取,而王某明知是诈骗而来的汽车仍接受抵押,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目前与廖某一样被刑拘。等待他们的,将是一颗难咽的苦果。
2013年1月22日
春节租车押金、租金都上涨还一车难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