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典当变现偿债 男子诈骗罪被判刑
2013-7-29 17:29:25 推荐指数:
日前,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将租赁公司租车典当变现偿债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徐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徐威为安乡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2011年12月15日,被告人徐威与位于安乡县深柳镇新中医院附近的丰顺汽车租赁公司法定代理人顾伟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了一辆无牌黑色伊兰特小汽车,租赁期为一个月,租金3000元。租赁期间,徐威因债务过多,便想将该车典当变现还债,并通过他人联系了津市汇丰寄卖行。同月底,丰顺汽车租赁公司将该车收回上牌照。2011年12月29日,被告人徐威为了将车典当变现,与丰顺公司再次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已上号牌的黑色伊兰特小汽车,并预付租金500元。2012年1月6日,徐威将此车开往津市,典当给津市汇丰寄卖行,得款36000元,将其中3000元作为租金存入顾伟的银行账户。租赁期满后,顾伟多次找徐威催还该车,徐威一直未能归还。为了逃避顾伟,徐威潜开始潜逃,于2012年6月14日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三岔路派出所抓获。徐威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将车辆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顾伟。经鉴定,被典当的黑色伊兰特小汽车价值54340元。2012年9月21日,徐威赔偿顾伟经济损失2万元并取得了他的谅解;另外,徐威还向津市汇丰寄卖行老板出具了4万元借条。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因徐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2012年8月22日
在车速递租车违章了怎么办? 1、违章办理:
客户在还车后30天左右如发现租用车辆发生违章,车速递将会及时通知到客户,客户可选择通过“代办”或“自办”两种方式进行办理:1)由车速递代办。客户需支付如下费用:a、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罚款的实际费用。b、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扣分的处理费用:200元/分。c、违章罚款代办手续费:100元/次(订单);违章账户类客户:50元/次(订单)。d、如遇在非车速递覆盖城市行驶发生违章,代办将收取“异地办理交通费”。2)选择自办。客户自办所需相关信息车速递会主动告知;如客户选择自办而未在5个...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