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修订)送审初稿进行专家论证
2013-11-27 13:24:33 推荐指数:
来自北京市交通委的消息,日前,北京市交通委组织有关专家,对2013年地方交通标准修订项目《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修订)送审初稿进行了专家论证。
《道路旅客运输站服务规范》(修订)规定了汽车租赁经营服务的经营主体、经营场所、租赁车辆、信息化管理、门店服务、在租车辆服务保障、经营服务考评等内容;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经营主体。
专家认为:修订稿在结合现行标准实施五年来实践和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对原地方标准内容进行了补充、调整和提升,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内容全面,具有适应性和前瞻性。修订后的标准将对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经营服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专家建议:一是对修订说明进行充实和完善;二是标准内容注重与国标报批稿内容衔接,突出重点;三是对全文进行编辑性修改。
专家组一致同意《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修订)送审初稿通过论证,建议标准编写组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形成送审稿报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