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150余辆租赁汽车“失踪” 涉及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核心提示 | 市民将自己新买的车辆出租给汽车租赁公司,并按月收取租金;汽车租赁公司再将汽车转租给有需求的客户,并向客户收取租金,这是濮阳汽车租赁行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6月14日起,该市多家公司租给同一客户的多辆汽车却下落不明,同时一名叫“张某强”的客户也不知所踪。经过多方查寻得知,失踪的车辆中,有的被转卖他人,有的被抵押给别人,但更多的车辆下落不明,涉及车辆总数150余辆,涉及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租了89辆车,人不见了
昨日,濮阳宏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邦汽车租赁)的杨经理找到记者,讲述了一系列令人后怕的怪事。
从去年11月份开始,一名叫张某强的男子开始租赁汽车。一开始租两三辆,后来慢慢地就开始增多,到现在共计89辆。公司开始怀疑,对方解释说他开了一个租赁点再转租给他人,中间赚取差价。按月交租金,租出去的车也都按时来保养,租赁公司就放宽了心。
6月9日,杨经理电话联系张某强,电话无法接通,就依照当时租车时张某强提供的身份证上的住址去找他,结果对方神秘蒸发,公司随即向派出所报了案。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宏邦汽车租赁,金基汽车租赁、大东方汽车租赁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被骗车辆总计达到150余辆。
[真相]
伪造证件 车辆或被转卖或被抵押
在知道真相后,被骗的汽车租赁公司开始到处寻找失踪的车辆。通过查找,各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大部分车辆都已经被低价转卖或者抵押给了别人。为什么租的车可以转卖或者抵押呢?
据了解,张某强在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显示是南乐县人,但在转卖车辆的时候,使用的卖方身份证件姓名是别人,他向买主提供的车辆行车证和机动车辆登记证书都是伪造的。而在抵押车辆过程中,张某强并没有经过正常手续。
“据我们了解,他把车大部分都抵押给了身边的熟人或者朋友。”杨经理告诉记者。租出去的车辆上都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所以部分车辆还能显示所在位置。经过汽车定位监控系统查询后,被骗车辆多数分布在濮阳市城区、南乐县以及河北省的魏县境内。汽车租赁公司曾试图把自己的车开回来,但都遭到了买主或者债主的激烈反对。有的“新车主”干脆把车上的GPS都给拆了。
受损失的不仅是汽车租赁公司,还有大量的私家车主。据记者了解,在濮阳的汽车租赁行业中,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大部分来自于私家车主。车主康先生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他有2辆车不知所踪,价值30余万元。“车是分期买的,每月要还5800元,买了以后就放在了汽车租赁公司,打算靠租金还贷,但现在车找不到,以后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康先生一脸懊恼。
[说法]
已构成诈骗
记者就以上事件咨询了河南心力律师事务所的裴英伟律师。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按照以上案件的情况,张某强涉及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目的也是为了谋取其他人的财产,已经涉嫌诈骗罪。
[探问]
汽车租赁业
谁来管理?
近年来,濮阳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发展,该市城区已有数十家汽车租赁公司。据记者了解,1998年国家出台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并于当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交通主管部门是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部门。
但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原本主管汽车租赁行业的运管部门没有了此项行政管理权,2007年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也被废除。
裴英伟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汽车租赁公司到工商局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就可以运营,而私家车主把车放到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的行为,只要手续合法,行为也无可厚非。但有些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或者是收取抵押车辆时,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容易上当受骗。
截至发稿,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已经立案。事态如何进展,本报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