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回家出事故 维修时要自己买单吗?
2016年7月16日,市民孙女士驾车行驶到到即墨滨海大道撞到隔离墩上,虽然没有人员和公共财物的损失,但这辆从神州租车租赁来的汽车却严重爆胎。在联系了拖车救援后,孙女士没有拨打报警电话就离开了现场,可在修车过程中却被修理厂出示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虽然神州租车的客服跟我说过要报警,但离开现场时还租车门店说不报警也没关系。”由于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孙女士还要承担一定的修车费用。
租车回家出事故 维修时却要自己买单
“7月16日,我开车去即墨,结果在滨海大道撞上了隔离墩,前后轮都爆胎了。”她说,事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拨打了江西路门店和神州租车的全国客服电话,并且按照客服的要求拍了现场照片,联系了拖车救援。
“我准备离开现场时,突然想起来没拨打交通报警电话,就再次联系江西路门店,对方表示不打报警电话也没关系,事故车辆被送进了修理厂,当时也没多想,毕竟在租车时,我还购买了每天50元的不计免赔服务,按照规定,除了保险公司免赔或者拒赔的部分,其余的费用都不应该由自己承担。”
三天之后,孙女士突然接到了修理厂的电话,让她带着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处理后续事宜。修理厂的这通电话让孙女士有些懵:“不是说不打报警电话没关系吗?怎么这时候突然要事故责任认定书了?”
孙女士说,神州租车江西路门店共有三名工作人员,他们都否认接过自己的电话,如今却被要求承担一部分修车费用。
孙女士提供的通话记录显示自己给门店和客服打过电话
门店工作人员否认“不需要报警”
信网来到位于江西路的神州租车门店,段店长表示,门店的确接过孙女士的电话,但绝对没有表达过不需要报警的意思,车辆在路上发生事故是一定要报警的,而且是要驾驶员自己拨打报警电话,如果没有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会认为驾驶员或公司“诈保”,从而可以拒绝理赔。
段店长说,门店在接到孙女士的电话后只是告知她需要拨打神州租车的全国客服电话,按照客服人员的提示处理事故,而客服人员所说的步骤都是有通话录音的,如有需要则可以联系公司调取。
信网也拨打了神州租车修理厂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孙女士租赁的这辆车还没有维修好,维修费用还没有办法确定,“除了车的轮胎爆胎,车的底盘和外观均有损伤。”工作人员还表示,索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为了走保险流程,如果没有认定书,则需要车辆租赁方支付一部分修车费用,“具体比例现在无法确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租赁方支付30%。”
孙女士说神州租车发来的短信中也没有提到单方事故需要交通责任认定书
单方面事故无强制规定要报警
根据神州租车方面的保险责任说明,“如有单方或双方事故,请您保护现场,立即致电4006166666;如有人受伤请您同时报警。”在出险处理图示上,也有“配合交警、第三方进行事故处理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勘查”的提示。
对于孙女士的遭遇,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种单方面事故,在没有公共财物受损的情况下,法律上并没有要求驾驶员必须报警处理,但由于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很有可能拒绝理赔,因此大部分驾驶员都会选择在第一时间报警。
“现在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20多天了,驾驶员可以选择事后报警,但根据现在的情况看,车辆已经拖离现场并且进行了维修,办案单位很有可能已经无法判定事故责任了。”
律师:当事人举证较难
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的董来阳律师认为,根据神州租车官方网站首页“紧急事务处理”栏目中有关于保险责任的说明,其中有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理赔手续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基本保险、不计免赔服务不免除费用的条款。“对于这种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神州租车方面有提示和解释的义务。”而对于孙女士与门店工作人员说法有出入的地方,董律师建议孙女士打印好事发当天的通话录音,以证明事故发生后自己的确拨打过门店的电话说明情况。
神州租车官网上的理赔说明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的李升成律师也认为,虽然孙女士没有事故发生后的通话录音,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难处,但同样可以由拖车公司作为第三方,向保险公司证明的确发生过交通事故,摆脱“诈保”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