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时需仔细阅读合同可加补充条款

   2013-9-22 20:50:29  推荐指数:

在中秋节“小长假”,不仅有车一族热衷于自驾出游,越来越多“无车族”也开始租车出行。对此,吉林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租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并且可以与商家协商在制式合同基础上增加针对个人的补充条款。

    “租车合同一般都是制式合同,难免有一些所谓‘霸王条款’,消费者在租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如果感觉无法接受可以换其他商家租车。”吉林省消协副研究员宗守运说,消费者还可以在制式合同的基础上与商家协商增加针对个人的条款,但是一定要落实在书面上,这样才有法律效力。

    在今年中秋“小长假”期间,长春市内很多租车公司生意兴隆,租车价格也比平日提高不少。在一家租车公司记者了解到,以一款别克车型为例,平常工作日期间每天租金不到170元,而在中秋节期间日租金则超过了250元。对此消协表示,目前我国租车市场没有统一定价,随行就市定价规则下,节假日期间价格上浮属市场行为。

    而国庆长假更是汽车租赁市场的“价格高点”。在国内一家大型连锁租车公司,记者了解到,国庆长假期间只接租期四天以上的生意,且日租金比平常工作日涨幅达到4-7成。宗守运建议,有国庆租车计划的消费者最好提前预订,以便在车型、车况和价格方面有更大选择空间。

2013年2月4日

春节或“引爆”租车市场
    “元旦不在免费范围之内挺可惜,要知道,这一新政策真的为咱们带来非常大的客流量。”沈河区大南一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回顾2012年“十一”黄金周有8天的超长假期,是首次长假期间全国高速免费通行,这大大刺激了市民节日期间自驾出行,也让沈城的租车市场火了起来。 “每一家的车全都供不应求。”沈阳铁西区卫工街一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租车的主要人群为个人,最受欢迎的车型是中低档车型,以省油实用为主。和平区的一位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家今年“十一”租车环比增长30-40%。因为供不应求,到临近“十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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