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方粗放式经营质押方不问来源
2014-10-9 13:56:46 推荐指数:
曾办理多起合同诈骗案的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彭维萍分析认为,虽然当前社会上诈骗犯罪的手段花样不断翻新,但采用合法租车,再造假转手抵押骗取抵押款的方式却屡见不鲜,主要原因可概括为租赁方粗放式经营,质押方不问来源。彭维萍提醒各汽车租赁公司,为避免上当受骗,最重要的是严格审查,对抵押人基本信息和抵押车辆的证件进行认真核实,不贪图小利,就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她建议,租车过程中,汽车租赁公司和个人应当尽量核实相关信息,并设立有效担保。在订立租车合同时,尽最大努力规避风险,并在租车后实时跟踪监测车辆信息。而从事民间汽车贷款的公司或个人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来路不明的汽车。不然,一旦用于质押的车辆被真正的所有人追回,很有可能出现“车钱两空”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