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还债 租车40辆抵押骗款70余万
做生意亏了本,为了还债,一吉安永新籍男子打起了租车行的主意。他利用租来的汽车四处抵押借来70余万元。9月22日,记者从吉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永新县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逮捕,目前仍有4辆车待追缴。
低价二手车不能过户
5月3日,井冈山市荷花乡程某经朋友刘某介绍,以4.2万的低价,买下了王某开来的日产小轿车。当时程某付给王某3万元,并约好余款在过户后付清。低价买好车,程某非常高兴,可他万万没想,他捡的不是便宜而麻烦。
随后的日子里,尽管程某一直催促王某办过户,可王某却以种种理由说该车办不了过户。程某便要求王某换能过户的车,于是,王某像“走马灯”般为程某连换5辆车。到7月13日,王某交给程某的第6辆车竟在井冈山市被人开走了。
与此同时,刘某也和程某一样,付了2.8万元车款后,换了4辆车也没有过户,最后,车被开走,钱也拿不回。据刘某与程某私下里了解,井冈山、永新等地还有近10人与他们有同样的遭遇,被王某借走的钱累计达70余万元。
“大客户”租车后失踪
龙某在吉安县城开了家租车行,今年6月,一名王姓男子先后在车行租了6辆车,而且租车的价格越来越高。可龙某还没高兴几天,麻烦事就来了。
进入7月,王某就不付租金了,龙某只好催促王某归还车辆。王某带着龙某在井冈山市新城区找到一辆车,可开车人说王某欠他几万元钱,不肯还车。此后,王某便不见踪影。
8月2日,龙某在吉安市区一宾馆发现王某,当即将王某扭送至吉安县公安局。吉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王某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王某先后在吉安10个租车行租了近40辆车,案发时,有10辆车未能归还,总价值近110万元。
借车“生”钱74万
据王某交代,起初,他只是自己租车用用,后来他发现租车公司有空子可钻,便以“二手车”经销商身份,将车抵押给刘某、程某等人借款74万余元。
王某说,一旦车行追问车辆去向,他就另找车行租车换回先前抵押的车来交差。从今年4月起,他不停地租车、换车、还车。据办案民警测算,王某借车“生”钱只还了20万左右债务,然而新添了债务竟达百万元。据了解,目前仍有4辆车还在追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