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挂靠租赁公司关门怎么办
今年3月,他把车挂靠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代管代租,可是最近崔先生与自己的爱车“失联”了,虽然在车里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可如今按照定位的地址找去,也不见车在那里。
开了一年多闲置 每月3800元 租出去
崔先生35岁,2011年12月1号,他按揭买了辆银色的北京现代索纳塔轿车,手自一体的,车价16万多元,月供为3500多元。
“我自己开了1年多,后来小生意没有做了,出来当司机,自己的车就很少开了,打算干脆租出去。”崔先生说。
今年3月,崔先生选定了家附近一家名为重庆新蕾汽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与对方签订了《汽车租赁挂靠合同》。在这份《合同》中,崔先生承诺将自己的索纳塔委托给这家公司代管代租,合同期从2013年3月22日至2014年1月15日,这家公司承诺每月将支付给崔先生3800元的租赁费。
车里加装GPS 随时关注爱车动向
崔先生说这是自己第一次把爱车租出去,虽然签了合同,但心头多少还是有些牵挂。所以把车交给租车公司前,他特意花了1000多元,在方向盘下方装了一个GPS卫星定位装置,崔先生只要打开电脑,就能看到车的具体位置。
崔先生说,他收到的租金却不像合同里写的那样,每月定时支付3800元,有时会拖延。“我经常打电话去催,对方不是一次性支付3800元,而是几百元,1000多元的这么打,很麻烦。”
上周五租赁公司突然关门 GPS锁定车位置
8月23号中午,也就是上周五,崔先生突然发现新蕾公司关门了,车也没看见。
崔先生说,当时他赶紧用GPS查询,定位信息是他的车处于熄火状态,停在观音桥建新北路四支路北辰名都停车库,当天下午2点左右马上赶到了GPS所指的位置,看见自己的车果然是停在停车库的外面,可是他不能开走。
原来,上个月新蕾公司的负责人姜先生找到崔先生,说公司遇到了难处,想把他的车转到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继续挂靠租赁。“当时他口头承诺租赁费会涨到4000多元,我同意了。”崔先生说。
7月8号,崔先生与另一家名为腾达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田先生签了一份《协议》,其中约定崔先生将自己的车交给腾达公司使用经营,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8日,同时崔先生将车辆的备用钥匙也交给了对方。
所以即便23号找到车,也没法启动,同时腾达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以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为由,拒绝让崔先生擅自将车开走。
如今GPS无法再锁定车辆位置
8月23号之后,每当他再次通过GPS查询,都发现自己的车一直是停留在北辰名都停车库的位置,可自己再去查看,却发现车并没有停在那里。崔先生又着急又生气,昨天再次找到了腾达租赁公司。
腾达租赁公司负责人田先生解释说,因为牵扯了一些经济上的问题,今年7月8号,新蕾公司的姜先生向他借了9万元现金,承诺每月还款1万元,2014年4月还清。同时,将崔先生名下的索纳塔轿车转过来继续租赁,每月田先生支付给姜先生4000元租赁费。
“现在姜老板一分钱都没有还给我,索纳塔的租赁费我也没给他。”田先生说,崔先生的车现在由他们公司保管着,为了避免崔先生私自将车挪走,所以才停用了GPS。他们和崔先生是签了协议了,现在的问题需要等姜老板出面,大家协商解决。
昨天下午,我们通过电话采访到了姜先生,他说崔先生的租赁费他每月都汇过,可能还拖欠少部分。“拖欠的费用我一定会补上,但我也希望崔先生能遵守协议。他的车不会被偷,也不会凭空消失。”姜先生说。
律师:
租赁费用应直接支付给车主
杨朝敏律师认为,崔先生与腾达汽车租赁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签订这份《协议》的同时,崔先生与新蕾公司之间的代管协议就已经自动解除了。
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来说,由于与腾达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协议》的是崔先生,除非《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否则车辆出租产生的租赁费用应该直接给予崔先生,而不是交给第三方的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