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租车偷盗 最终被抓退还赃物
龙胜两男子在晚上路过一单门独户人家时,发现该家里没人,于是潜入屋内将村民家里的首饰等贵重物品搬走,过后觉得还不过瘾,到了凌晨两人竟然租车来到受害人家再次将洗衣机、电冰箱等物搬走,将村民家里洗劫一空。近日,泗水派出所民警将两男子抓获并将赃物退还。
村民家被小偷搬空
10月27日早上8点15分,值班民警李警官接到报案电话称:家里被盗了,家里的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都不见了,一楼后门及卧室房门都被橇坏了,房间内的70多个硬币及一些苗族服装的银链、银服饰品都不见了。
泗水派出所及刑警大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该处是一座二层三排的砖房,房子坐落在里才村棉花坪一个小山沟旁,是单家独户,现场一楼侧门锁被撬坏,二楼的主人睡房门被斧头劈坏,门锁散落地上。经核实,房间木箱内被盗几十个硬币及一些银服饰品,二楼客厅靠墙的一台液晶彩色电视机被盗,一楼靠大门边的房内被盗一台电冰箱,放在洗手间的一台洗衣机一同被盗,损失价值一万多元。
长期不住被小偷瞄上
经向失主了解得知,该房自今年春节以来基本上没人居住,房主与儿子、媳妇都外出打工,爱人在龙胜县城租房子带孙子读书,只是今年10月6日回家住了一晚,当时家里财物都在。10月25日傍晚回家,发现家里被盗了,具体是什么时间被盗不得而知。在走访调查中,泗水派出所李所长获取一条重要线索,在发现被盗的前几天,有一不知道车牌号的面包车曾经来过寨上一次。民警对此展开摸底排查。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几百辆车中排查到一辆可疑的五菱面包车。
11月5日,泗水派出所民警与刑警大队侦查员在侦查另外一起案件途中,接到线报称在县城发现类似的可疑车辆,继而民警将车辆控制,把司机带至公安机关询问,获得侦破案件第一手材料。司机承认曾有两个不认识的人深夜租过其车子到棉花坪装过东西,其还帮忙抬洗衣机和电冰箱上下车,得到150元的车费,但两个人都不认识,自己也记不得两人的长相,要查看通话记录才知道租车人的联系电话。侦查人员依此线索确定了一名嫌疑人的大致情况并予以布控,通过知情群众了解得知,该人可能为该村从不归家的兰某。
11月6日获得线人情报该人在村里出现后,侦查人员火速赶往该村将正在屋边劈柴火来不及逃走的犯罪嫌疑人兰某抓获归案。
租车将村民家搬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兰某供述了犯罪事实:10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兰某和刘某两人开一辆两轮摩托车回其老家,原本打算出售其老家的一座木房,俩人是回去评估该房子的价值的。当晚,两人在其叔父家吃饭,饭后闲逛路过寨子边上的一单门独户人家时,见其屋里没有灯亮,无人在家。两人遂起贪念,停下车到房子外面看看有无鸡可偷。到屋边未发现有鸡,两人就把该户后侧门的暗锁撬坏,进入该屋,发现有一台液晶电视机摆放在客厅里,就把这台电视机盗走。兰某还在一木箱内盗得70多个硬币和瑶族服饰上的银链、银首饰及耳环、手镯计157克。两人连夜把盗得的财物拉回到刘某租住在县城的出租房存放。
觉得不过瘾,两人商量再次去盗窃,就联系了一辆五菱面包车,称租车回家拉些东西。凌晨3点多钟又返回该住户,将电冰箱和洗衣机也盗走。待出租车司机把车子掉头回来时,两人已把盗窃来的物品抬至公路边,再次将盗来的电冰箱和洗衣机拉回刘某的出租房存放。经两人商量,刘某一次性付给兰某680元,所盗的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及瑶族服饰的银饰品全部归刘某。
经做刘某家属的工作,11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全案告破。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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